8种可申请生二胎的情况

Public daaaaaaaaaf 写于 2009-07-17

 
 
  1.经地级以上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,第一个子女为残疾儿或第一胎双胞胎(含多胞胎)子女均为残疾儿,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,且医学上认为可再生育的;
 
  2.再婚夫妻,再婚前一方生育(含依法收养)两个以内子女,另一方未生育过的;
 
  3.再婚夫妻,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,离婚时依法判决或离婚协议确定未成年子女随前配偶,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;
 
  4.再婚夫妻,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,新组合家庭只有一个子女但该子女为残疾儿,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,且医学上认为可再生育的;
 
  5.夫妻双方婚前均未生育过子女,婚后经县级以上医疗、保健机构鉴定患不孕症,依法收养子女后又怀孕的;
 
  6.夫妻双方为独生子女且只有一个子女的;
 
  7.夫妻一方在矿山井下作业、海洋深水下的工作岗位作业连续5年以上,现仍从事该项工作并且只有一个子女的;
 
  8.夫妻双方为农村居民(农业人口),只生育一个子女且是女孩的。对再生育一胎子女的申请作出的批准,应当报上一级计生部门备案。
 

类别:准妈妈乐园 | 标签: 二胎  


1 条评论
丹妮 [2009-07-17 11:42:30]
Thumb

从不同的途径听说过两例超生罚款,一个是12万,一个是16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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